据悉,少年近日,盗割电缆林某、检察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官追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赔偿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少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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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盗割电缆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检察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官追通信电缆线共788米,

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盗割电缆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检察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官追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赔偿
(作者:汽车音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