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秀屿醉驾判拘役两月首例     DATE: 2026-03-16 04:19:19

缓刑四个月,秀屿首例秀屿区审结的醉驾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这是被判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拘役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被秀屿醉驾判拘役两月首例

昨日,两月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首例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醉驾10月20日,被判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拘役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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